5月11日,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江铃汽车”)与福特汽车公司在南昌签署框架协议。双方将在现有合作基础上,进一步扩大江铃汽车的产品出口业务。该项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充分利用江铃强大的工程、制造能力和成本优势,结合福特遍布全球的成熟销售网络,助力包括经济型电动和燃油商用车在内的更多产品走向世界。 江铃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、江铃股份董事长邱天高,福特中国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吴胜波代表双方公司签署协议。江铃集团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万建荣,福特中国商用车事业部副总经理李平晖,江铃股份总裁熊春英,集团班子成员金文辉、衷俊华、丁文敏、李小军见证签约。 “中国对福特来说有着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。”吴胜波表示,“只有充分发挥福特和在华合作伙伴的优势,强强联合,才能为客户和股东创造更多价值。江铃汽车有着强大的工业化能力,我们相信它能成为福特在中国重要的工程和制造中心之一,通过出口具备国际水准的产品,助力福特全球的战略增长。” 福特汽车于1995年战略投资江铃汽车,并成为江铃汽车的主要股东之一。在此期间,江铃汽车成功引进多款福特品牌畅销车型,深受中国消费者喜爱。近年来,通过深化与福特的合作,江铃汽车出口业务不断强化,多次实现整车产品大批量出口。2022年,包括福特领界、领睿和全顺在内,江铃汽车向中东、东盟和南美地区全年出口量超六万台。 “与福特建立的长期互信关系是双方持续深化合作的基石。”邱天高表示,“此次合作标志着江铃与福特海外业务迈上全新的发展台阶,依托福特领先的产品研发技术、良好的品牌声誉、成熟的业务结构和完善的销售网络,我们期待将更多高质量产品带给全球各地的消费者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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